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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开摩托成为“马路杀手”
来源:www.lhdazhou.com 发布时间:2014-8-14 浏览次数:
从今年1月至5月,该法院已受理未成年人涉摩托车交通事故义务纠葛案件22件,占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件总数的近9成,其中共形成36人伤亡。此外,未成年人无牌照、无驾照、无头盔和超载的现象十分普遍。
一车载四人,无牌还超速去年2月的一个晚上,未成年人阿舜(化名)与几名朋友一同玩到清晨4点多,意犹未尽的几人准备在回家路上飙车。夜深人静的街道,响起了轰鸣的摩托车声,阿舜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,搭载着三名朋友,迅雷不及掩耳地沿从化河东南路行驶。行至江埔街七星路口时,由于车速过快、搭载人员过多,与小华(化名)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作碰撞,形成两辆车上的五人不同水平受伤。
后经交警部门认定,阿舜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,并且超载、超速,未佩戴平安头盔,是招致事故的缘由;小华驾驶到达报废规范的机动车上路、未佩戴平安头盔、转弯车未让直行车,也是招致事故的缘由。最终阿舜和小华负事故的同等义务。由于事故中,双方车辆都没有买保险,事故形成的40多万元经济损失中,未成年人阿舜及其父母需求承当一半。
相似的事故发作在同年6月,不满16岁的阿锦(化名)无证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,在没戴头盔的状况下搭载其胞兄,一路超速疾驰。适遇一名成年人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转弯,两车发作碰撞,形成该成年人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,事后阿锦及其胞兄弃车逃离现场。
依据交警的认定,阿锦承当事故的全部义务。从化法院认定,阿锦未办理上牌手续、未投保交强险、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、驾驶摩托车肇事时未成年,判决阿锦及其父母连带赔偿16万多元。
“三无”状况高达七成
据悉,今年1月至5月,从化法院已受理未成年人涉摩托车交通事故义务纠葛案22件,占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件总数的88%。在这些案件中,共形成36人伤亡,其中死亡2人,受伤34人,均匀每起案件的伤亡人数为1.6人。
这22起案件中,未成年人驾驶的摩托车存在“三无”状况,无牌照、无驾照、无头盔,且“三无”的比例高达72.3%。且多随同有超载现象,搭乘2至3名同伴在这类案件中较为普遍。
在这类案件中,尚无一同案件是未成年人不需求承当任何义务的,其中,未成年人承当全部义务的占7%、主要义务的占29%、同等义务的占43%、次要义务的占21%。
未成年人的家庭一方面需求支付未成年人本身的管理费用,还要承当给其别人形成的损伤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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